路燈施工工程程序和步驟
一、工序流程
施工中采用以下流程:
定燈位→挖溝 → 埋管 →澆注路燈基礎→敷設電纜 → 絕緣測試 → 路燈安裝→電氣設備安裝 → 實驗、調試 → 自檢 → 竣工驗收
二、施工方法
1、 定燈位:按照施工圖及現場情況,以燈位間距為31.4米為基準確定路燈安裝位置
1、挖溝及埋管:以距路基石50cm為中心,開挖寬30cm深50cm電纜管預埋溝,按照施工圖紙預埋相應的電纜管
2、澆注路燈基礎澆注:按甲方提供路燈基礎圖紙預制金屬構件開挖相應尺寸的基坑,金屬構件進行熱鍍鋅處理,防腐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《金屬覆蓋及其他有關覆蓋層維氏和努氏顯微硬度試驗》(GB/T9700)、《熱噴涂金屬件表面預處理通則》(GB/T11373)、現行行業標準《鋼鐵熱浸鋁工藝及質量檢驗》(ZBJ36011)的有關規定。
3、敷設電纜:應符合下列要求
1) 電纜型號應符合設計要求,排列整齊,無機械損傷,標志牌齊全、正確、清晰;
2) 電纜的固定、間距、彎曲半徑應符合規定;
3) 電纜接頭良好,絕緣應符合規定;
4) 電纜溝應符合要求,溝內無雜物;
5) 保護管的連接、防腐應符合規定;
5、路燈安裝規定
1) 同一街道、公路、廣場、橋梁的路燈安裝高度(從光源到地面)、仰角、裝燈方向宜保持一致。
2) 基礎坑開挖尺寸應符合設計規定,基礎混凝土強度等級不應低于C20,基礎內電纜護管從基礎中心穿礎并應超出基礎平面30~50mm。澆制鋼筋混凝土基礎前必須排除坑內積水。
3) 燈具安裝縱向中心線和燈臂縱向中心線應一致,燈具橫向水平線應與地面平行,緊固后目測應無歪斜。
4) 燈頭固定牢靠,可調燈頭應按設計調整至正確位置,燈頭接線應符合下列規定:
5) 在燈臂、燈盤、燈桿內穿線不得有接頭,穿線孔口或管口應光滑、無毛刺,并應采用絕緣套管或包扎,包扎長度不得小于200mm。
6) 路燈安裝使用的燈桿、燈臂、抱箍、螺栓、壓板等金屬構件應進行熱鍍鋅處理,防腐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《金屬覆蓋及其他有關覆蓋層維氏和努氏顯微硬度試驗》(GB/T9700)、《熱噴涂金屬件表面預處理通則》(GB/T11373)、現行行業標準《鋼鐵熱浸鋁工藝及質量檢驗》(ZBJ36011)的有關規定。
7) 各種螺母緊固,宜加墊片和彈簧墊。緊固后螺出螺母不得少于兩個螺距。
1、備安裝(路燈控制箱安裝)
a) 材料到場后經開箱檢驗,經業主同意后方可進行安裝使用;
b) 動觸頭與靜觸頭的中心線應一致,觸頭應接觸緊密;
c) 二次回路輔助開關的切換接點應動作準確,接觸可靠;
d) 箱內照明應齊全。
e) 配電柜(箱、盤)的漆層(鍍層)應完整無損傷。固定電器的支架應刷漆。
f) 機械閉鎖、電氣閉鎖動作應準確、可靠。
6、 有隱蔽工程,應提前通知業主,經業主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。
7、 用調試設備、儀表、儀器必須經國家認可有計量資格的有關單位檢驗合格,并由專人使用、保管。調試時應有詳細記錄。
8、 施工前作好技術交底,吃透圖紙,領會設計意圖,配合其它專業工作,要作好成品保護及各專業協調。
9、纜敷設前,應進行電氣性能試驗,合格后方可施工。電纜敷設應根據其走向、規格合理安排順序、一般不應有交叉。
10、 需開孔的配電箱(柜),必須用開孔機開孔,嚴禁氣焊等切割開孔。電線進入配電箱、接線盒等應有護管帽。穿線前應有防止外物落入措施。
11、 線在管內或經槽內不允許有接頭和纏繞。導線在出口處應裝有護線套,并用500V絕緣電阻應大于1MΩ,同時作好記錄。
12、 有配電箱(柜)接地及各系統的保護接地、工作接地應接入原大樓接地網上,完善整個接地系統。
13、 安裝完成后進行檢查,確認無誤,方可進行分項調試,并作好調試記錄。
14、 各分項調試完成后,可進行系統調試,聯動調試,試運行并作好記錄。
15、 其它部分電氣設備安裝應嚴格按圖紙標高、部位進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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